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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新炎慈善基金会 关于做好公益慈善资助项目规范操作程序的意见
来源: | 作者:13685957841 | 发布时间: 2020-11-20 | 885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为使基金会公益慈善资助项目操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化,经研究,提出如下具体操作意见:

一、每年公益慈善资助项目(助学、助孤、助困、助侨、贫困母亲等项目);均要在基金会收到委托单位专题报告后,由基金会发文批复,说明资助项目的对象条件、资助金额、发放时间和办法等内容,转发给委托单位办理。

二、委托单位报送资助项目材料时,要有一份综合报告(资助总人数、总金额等情况),二份受助人员名单汇总表,并有委托单位经办人、负责人签名,盖上公章(一份基金会审核后签字、盖章返回委托单位,另一份基金会存档)。

三、基金会收到资助项目名单材料后,由秘书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,查看报送材料、受助人及补助总额是否符合文件要求、审核无误后,签字交秘书长审定。

四、秘书长审定材料后,签字交秘书处,拟出资助项目文件。然后连同拟文及资助材料送交秘书长再次审核后,报送基金会主要领导审批。

五、基金会领导签发文件后,交秘书处编印文号、打印、并按要求分发文件。

六、财务人员根据文件要求,联系受助单位,开具规范正式发票,寄(送)基金会。

七、基金会收到正式票据后,按财务拨款规定办理报批手续。

八、财务人员办妥财务拨款报批手续后,到银行办理转账拨款,并电话及时通知受助单位接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