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爱助医
【设立时间】2007年
【资助对象】患癌症、器官移植的重症贫困患者。从2016年8月份起,对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中,适当提高资助标准
【资助金额】2007—2011年每年安排30万元,2012年
40万元,2013年50万元,2014年60万元,2015年70万元,2016—2017年80万元,2018—2021年100万元,2022年200万元。
【资助标准】每人2000元—30000元不等。
【审批程序】个人申请——提供个人患病有关资料——按照李慈〔2022〕8号文件“李新炎慈善基金会关于关于“关爱助医”项目大病资助意见(试行)”执行,由基金会研究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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