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基金会工作程序,经研究,决定建立李新炎慈善基金会理事办公会议制度。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:
一、理事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驻会理事,邀请监事和在岩其他理事参加,并视情邀请理事会顾问参加。
二、会议内容为研究处理需要提交办公会议的理事会日常工作。
三、理事办公会议由理事长或理事长委托的负责人主持。
四、理事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,也可视情况召开,具体时间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通知。
五、会议由秘书处安排人员记录,并在会后形成会议纪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