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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建立李新炎慈善基金会理事 办公会议制度的规定
来源: | 作者:13685957841 | 发布时间: 2020-11-20 | 533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为进一步规范基金会工作程序,经研究,决定建立李新炎慈善基金会理事办公会议制度。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:

一、理事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驻会理事,邀请监事和在岩其他理事参加,并视情邀请理事会顾问参加。

二、会议内容为研究处理需要提交办公会议的理事会日常工作。

三、理事办公会议由理事长或理事长委托的负责人主持。

四、理事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,也可视情况召开,具体时间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通知。

五、会议由秘书处安排人员记录,并在会后形成会议纪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