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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新炎慈善基金会文档和印章管理规定
来源: | 作者:13685957841 | 发布时间: 2020-11-20 | 514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    参照“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”的要求,本基金会制定如下规定:

    一、文档管理规定

    1、本基金会所有正式文件、会议纪要、调研报告,以及相关有价值的资料及照片、录像带、录音带等,均应立卷归档。

    2、凡每年发出的正式文件要制作目录登记表,注明文件题目、发文时间等,以便随时查阅。

    3、归档公文要把审签发文稿和文件一同保存,备案。

    4、归档公文应按规范的要求对文件档案卷宗进行缝制、编目,分年份保存。

5、档案应由秘书处专人负责保管,凡外来借阅档案及有关声像资料,应报经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,并应履行登记手续,并及时收回。

6、文档管理要注意保密,严格遵守保密管理有关规定。

    二、印章管理规定

    为加强基金会印章管理,特制定如下规定:

    1、基金会印章由登机审批部门制作并发放,各处室印章由基金会负责制作发放。

2、基金会印章由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、鉴印。(鉴于基金会成立不久,为加强印章管理,基金会印章由秘书长负责管理、鉴印)。

    3、基金会各处的印章由各处负责人保管、鉴印。

    4、鉴印时,应认真审阅用章文件是否符合行文规范,若不符合规范者,需修改后方可用章。

    5、遵守保密守则,加强保密管理,认真负责管好印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