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福建省龙岩市李新炎慈善基金会的秘书长考核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基金会秘书长。
第三条 本基金会理事会负责秘书长绩效考核有关工作,具体任务为:负责检查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,并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,作出实事求是、客观、公正的评议意见。
第四条 秘书长岗位职责
(一)结合本会日常工作,具体制订本会年度工作计划,经理事会议通过后组织实施;
(二)负责召集本会工作人员召开年度工作会议,起草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;
(三)提出本会工作人员的聘任及奖罚建议,确定工作人员分工,并指导、督促工作人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;促进并协调本会和相关单位间的合作融合;
(四)负责建立完善本会工作制度;
(五)完成理事会、理事长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第五条 考核内容
履职履责情况。
第六条 考核程序
(一)制订目标,每年3月底前,秘书长负责组织报送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计划;
(二)书面汇报,秘书长对照年度工作计划,认真总结,客观评价,形成书面述职述责报告报理事会;
(三)民主测评,由理事、监事、工作人员进行测评,参评人员对照书面汇报材料和平时掌握的情况,对秘书长进行综合测评;
(四)填写表格,按照秘书长考核表提出考评意见。
第七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
视考核结果情况由理事会按章程办理。
第八条 本办法由李新炎慈善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