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李新炎慈善基金会合法、规范营运,现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和财务审批、财产管理制度如下:
一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:
凡涉及基金会秘书长以上人事变动,基金会重大项目投资决策,基金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、年度财务收支预算、决算,年度工作情况等重大事项,需由秘书长提出有关方案,报经理事长或理事长委托的全权负责人审核后,提交理事会研究通过。
二、财产管理制度:
1、基金会财产需要进行财产登记,财产登记应一式二份,由秘书处制表、财务处审核后,交由秘书长审定盖章。
2、基金会财产登记表一份由秘书处存档,一份由秘书长负责保存。
3、基金会财产由秘书处专人负责。各处室需向秘书处办理领用手续,领用单由领用人填写,送秘书长审批后,向秘书处领用,并由领用人负责使用、保管。人员调整、调动或不再需要时,应归还财产,退回领用单。